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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江西省概念验证中心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8日 17:47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所:


根据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2026年度江西省概念验证中心筹建申报工作的通知》(赣科成发〔2026〕5号)要求,为做好我校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功能定位

概念验证中心是提供技术可行性和商业可行性验证及其关联服务的新型公共科技服务载体,目的是将创新概念和早期科技成果转化为具有潜在商业价值的技术(产品、服务、系统)雏形,筛选具备开发应用价值的种子成果,降低转化机会成本风险和不确定性,助力吸引社会资本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二、申报要求

(一)建设方向

1.布局的领域方向应围绕江西省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有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先进性,有相应的概念验证需求和项目来源。

2.2026年继续启动专业类省概念验证中心筹建,每个专业类概念验证中心应聚焦重点领域的某一个重点方向,且界限清楚、范围适度,相近产业和相同学科领域不重复建设,已批复筹建的相关领域(创新药物、食品与合成生物、工业智能加工装备和旋翼飞行器)不重复支持。

(二)基本条件

1.应为在赣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机制。鼓励一家牵头、多家联合共建。

2.围绕所布局领域方向有能力和水平较高的技术团队,能提供专业的技术验证服务。

3.有熟悉概念验证项目遴选识别、技术验证评估、商业价值分析、投融资等方面的专职服务团队,配备自有或紧密合作的在本领域方向深耕的基金,能满足商业验证要求。

4.有覆盖学术界、产业界和投资界等领域的专家顾问团队。

5.中心负责人须有相关从业经历和专业运营能力、在本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且能保障足够时间和精力投入概念验证中心工作。

6.有稳定的专项资金,包含中心的运营经费和项目的培育经费。(运营经费指保障中心日常运转的经费;项目培育经费指为中心入库项目提供直接经费投入而设立的专项预算或专门经费)

7.有可用于概念验证服务的固定场所,以及开展进一步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等配套条件。

(三)其他要求

1.筹建期为三年(起止时间为2026年1月至2028年12月)。

2.联合申报时,除牵头单位外,省内外参与单位不超过6家且应有实质性筹建任务,各方须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任务目标等,加盖所有参与单位公章作为附件提交。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严重失信违规行为,无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3.牵头申报负责人不受主持在研科研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和每人每年只能牵头申报1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规定限制。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还在惩戒期的不能牵头和参与申报。申报时,可暂由牵头单位指定一名负责人牵头筹建工作。筹建期内需正式聘任1名中心主任或执行主任(内聘外招均可)。

4.要提出合理清晰的建设目标任务和可量化的考核指标。若获批筹建,申报材料中承诺的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将作为任务合同书明确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不予调减,后续省级资金和政策支持参照《实施方案》。

5.重点支持早期科技成果多、验证项目来源稳定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研发能力强的龙头企业牵头建设;鼓励地方政府、管委会结合产业发展优势,依托属地内自有平台整合多方资源牵头共建。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受理方式

申报负责人登录“江西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gl.kjt.jiangxi.gov.cn),进入“办事大厅—科技计划—技术创新引导类科技计划——省概念验证中心”中填写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详见附件1)。

(二)申报时间

系统开放:2026年4月10日9时;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4月24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校内审核推荐:科研处于4月27日完成审核并提交至省科技厅。

(三)材料报送

纸质《申报书》一式3份,同版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312768,邮箱:109718226@qq.com


附件:

1. 关于组织2026年度江西省概念验证中心筹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2. 江西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申报书


科研处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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