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2015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明确规定设区的市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2015年11月20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表决决定:九江、景德镇、赣州等7个设区市已具备立法能力,符合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基本条件,自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公布之日起,这7个设区市可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
政法学院教师加入立法机构
为了积极筹备地方立法工作,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向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提出设立法制委员会的议案,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同意市人大常委会的议案,并决定提交各代表团统一审议后进行表决。2016年2月2日下午,九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成立九江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代表、政法学院副院长曹钟安被任命为九江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并对宪法宣誓。


法制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领导下,大会闭会期间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进行工作,统一审议向市人大或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法规案,向市人大或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及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和表决稿。设立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是进一步完善法治体系、全面推进法治九江建设的现实需要,有利于充分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强法规案形成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
政法学院教师担任立法顾问
为了建立健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机制,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进立法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2016年3月10日,九江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了全市立法工作座谈会,政法学院贺思源博士、汪旭鹏博士被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和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聘为立法顾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冯静为此次聘请的16名立法顾问颁发了聘书。立法顾问主要是市直有关部门、高校教师和律师队伍中从事法律教学、政策理论研究以及法律实务经验丰富的同志,他们为九江市立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咨询服务,根据市人大法制委和常委会法工委的委托,立法顾问将就编制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开展法规清理工作;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审议和修改活动;地方性草案的合法性、可行性以及实施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社会问题的研究、论证和评估工作等项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政法学院教师参与立法调研论证
为了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确保地方立法工作的顺利进行,政法学院派出曹钟安副教授参与九江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调研小组,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三个方面,先后到市建设规划局、市执法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就选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开展立法项目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2016年4月底,九江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草案《九江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草案)出台之后,九江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对草案内容进行论证,政法学院曹钟安副教授、周会茂副教授、陈昊老师作为九江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积极参与对《九江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草案)的论证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政法学院学生参与立法问卷调查
为使九江市首部地方性法规体现九江特色、反映九江实际,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民主立法、广泛征求意见,通过九江日报社旗下新媒体“掌中九江”APP发起了《关于九江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调查问卷》,政法学院师生积极参与宣传,呼吁九江市民参与投票,反响十分热烈。


2016年5月底6月初,政法学院组织了三支学生志愿者队伍深入柴桑春天、九方、快乐城、湖滨小区、前进新村、九江学院教工居住区的有关商铺与社区发放与回收了《九江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调查问卷》,积极宣传与引导市民参与发表自己的看法,在问卷调查过程中,有人认为“改民俗民风需要一个过程”,也有人认为“老九江从来没有放搬家炮的风俗。”总的来说,绝大多数市民都认为燃放烟花爆竹的确会带来各个方面的危害,多数人支持对其开展立法。
后续工作展望
据了解,今年9月,九江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与政法学院联合成立九江市地方立法研究院,该院挂靠在政法学院,由政法学院组织自身相关法学专业人才资源、智力资源,协同社会各界法学专家、师资力量,积极探索第三方立法,从立法调研、咨询、论证、起草、评估、审议、公示等多个环节参与立法。


九江市地方立法研究院将成为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专属“智囊团”,成为我市科学立法的重要阵地、民主立法的重要桥梁、地方立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平台,为我市地方立法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和高质量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