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上午,南昌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处吴臻书记、谢小连主任一行专程来到临床医学院,就九江学院2106年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事宜进行洽谈,并现场考察临床医学院导师状况以及教学、实验和研究的条件、设施。临床医学院张志平院长、张南华书记、医学部向维聂副主任及该院人事科、科教科、学生科负责人陪同洽谈与考察。



张书记向吴书记一行通报了省教育厅已批复同意的我校与南昌大学、江西财经大学自2016年开始开展联合培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作,和我校为鼓励更多优秀学生报考而施行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张书记详细介绍了临床医学院申报硕士点工作的历程、九江学院对该院申硕工作的支持以及该院目前已有的三名硕导正在培养的南昌大学研究生的情况,他提出该院将进一步加大师资遴选南昌大学硕导的支持力度并希望得到该校的大力支持。张书记表示,临床医学/附属医院院是三级甲等综合性教学医院,又是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已作好了研究生培养的师资、办学条件、生活保障等全方位准备,能按南昌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培养方案保质保量培养出合格的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使之毕业时达到 “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执业医师证”“四证合一”。

张院长详细介绍了临床医学院医学教育的百年办学历史和优势,医教研综合发展的整体情况,并重点介绍了近两年来该院借临床医学专业认证之契机在教学软硬件设备设施方面得到的跨越式提升。张院长表示,学校和该院对研究生培养工作高度重视,已经做好了研究生培养的各项准备。他还承诺,临床医学院硕导培养的研究生在优惠政策上一视同仁,毕业时可优先留在九江学院附属医院工作。

吴书记一行对临床医学院良好的教学声誉、近几年的飞速发展和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对该院在硕士点申报工作方面的积极态度和不懈努力表示赞许,对该院培养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教学条件、师资力量、教学质量和设备设施等表示满意。吴书记详细介绍了今年南大研究生的报考及招录情况、硕士生导师的基本条件和遴选程序,表示一定全力支持今年开始的两院联合培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作。

双方还就今年分配给临床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一个指标的录取专业、招录方案以及在下一步硕导的遴选、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诸多细节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沟通并达成了共识。
附:九江学院与南昌大学、江西财经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优惠政策(试行)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九江学院与南昌大学、江西财经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请示的批复意见,同意我校与南昌大学、江西财经大学自2016年开始开展联合培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作。为了鼓励更多优秀学生报考我校与南昌大学、江西财经大学联合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特制订如下优惠政策:
一、优惠条件
1.考生成绩达到我校与南昌大学、江西财经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的录取要求,并被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考生被录取后,签订《九江学院、南昌大学(江西财经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三方协议书》;
3.延期毕业期间不享受本优惠政策。
二、优惠政策
1.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可参与由南昌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根据《关于印发<南昌大学研究生学业 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大校发〔2014〕102号)和《关于印发<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江财研教字〔2014〕8号)规定的奖学金的评选,并获得相应类别奖学金;
2.设立新生奖学金。凡被录取为我校与南昌大学、江西财经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均可获新生奖学金10000元/人,开学报到注册后一个月内发放;
3.设立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二等奖学金8000元,三等奖学金6000元,每年12月评选一次,奖励比例100%;
4.研究生入学报到后,在九江学院学习和生活期间,学校提供2-3人间宿舍,并免收住宿费;
5.设立助教、助管岗位,提供500~800元/月岗位津贴(每学年按9个月计算);
6.研究生导师将视学生的具体情况,给予不低于300元/月助研津贴(每学年按9个月计算)。
三、本政策自2016年3月5日起实施,由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