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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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智慧”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30日 10:04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 年)》精神,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转型,探索新型教学模式和未来学习方式,进一步提升我校本科课程建设质量,学校决定开展第二批“智慧”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创新教学场景,提升教学质量和效率,为学生提供更加智能化、个性化的学习体验。推动教学理念、教学模式、学习范式、评价方式等方面的教学改革,建设一批适应数字化转型的“智慧”课程。


二、立项数量

第二批“智慧”课程拟立项15门左右。


三、建设内容及要求

智慧课程旨在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支撑课程教学创新,通过AI大模型、大数据及虚拟技术等对教学设计与教学内容、教学场景与教学资源、教学模式与学习方式、学情分析与教学评价等进行改革创新,全方位提升课程教学质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智慧化课程体系重构。合理梳理课程知识点,利用知识图谱、能力图谱、问题图谱、课程思政图谱等工具系统梳理从人才培养目标到课程目标的全链条支撑关系,实现课程知识结构的可视化呈现与动态调整。通过智能算法对微视频、虚拟仿真实验、学术文献等富媒体资源进行整合,构建多模态教学资源库。深度融合企业行业前沿成果与科研动态,强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增强课程内容的实用性和针对性。根据学生的学习反馈和教学效果,及时调整和优化课程资源。

2.智慧教学模式创新。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教师进行教研备课、辅导答疑、学习分析等,根据课程目标和学生的能力水平、兴趣及学习表现,设计自适应的学习路径,智能推荐相应的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一对一辅导、针对性的学习建议和难点解析,提供更符合学生个体差异的教学内容,促进自主学习和解决复杂问题能力的培养。搭建虚拟教室、实验室和学习社区等泛在化智慧场景,借助“云端”的开放性,支撑深度混合教学、项目式教学等多种教学模式,实现全流程课程画像与精准反馈,为学生创造开放、互动的学习环境,加深课堂沉浸感和体验感。

3.智慧评价与质量监测。通过利用大数据、大模型等对学生的日常学习、作业、考试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建立学生过程性发展画像,反馈综合素质评价,为学生个性化发展路径提供规划与指导。同时帮助教师更好地了解学生需求、优化教学方法、调整教学策略,实现课堂的智慧管理和智能决策。


四、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须为纳入我校2025级人才培养方案的本科课程,并于2025年12 月31 日前至少经过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人工智能赋能教学改革创新有一定基础。

2.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良好,近5年无重大教学事故,在课程建设过程中能够寓价值引领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帮助学生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课程负责人为本校在职教师,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近三年讲授申报课程2个完整教学周期以上。申报课程团队应至少有三位成员,有足够的精力按期完成课程建设,确保课程及时投入应用并持续更新。

4.课程内容无政治性、科学性错误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课程资源的知识产权清晰明确,不侵犯第三方权益。

5.课程负责人和团队成员积极响应号召,及时向全校分享建设经验和问题解决措施,提供示范推广,引领支持全校其他课程建设。

6.优先支持已获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在现有基础上开展“智慧”课程升级改造。


五、申报名额及要求

1.本次“智慧”课程实行限额申报,各学院结合专业建设规划择优推荐1-2门。

2.每位教师(含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限申报一门“智慧”课程。

3.尚在建设期内的校级“智慧”课程或校企合作课程负责人此次不鼓励申报。


六、申报流程

4月20日17:30前,各学院完成“智慧”课程初审工作,发送《九江学院“智慧”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1)word版和pdf盖章版至邮箱87426389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4月22日24点前,各学院推荐的课程负责人登录九江学院超星网络教学平台“项目申报与管理”(网址:http://jj.kypt.chaoxing.com/),完成《九江学院“智慧”课程申报书》的网上填报及提交,申报书中要求盖章的材料需另外上传PDF扫描件。具体操作见《九江学院“智慧”课程网上填报操作指南》(附件3)。平台到期自动关闭,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七、保障措施

1.经费支持

学校对第二批“智慧”课程建设项目提供5万/门的建设经费,经费拨付至所属学院,经费使用应严格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

2.技术支持

立项课程教学团队依托已在教育部备案的正规网络教学平台进行课程建设,教务处组织平台工作人员提供技术支持。

3.立项课程按一流课程认定相应教学工作绩效点。


八、项目管理

1.建设周期

立项课程采用项目合同制的方式进行建设,建设期为2年,建设期内须至少完成2轮“智慧”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

2.中期检查及验收

拟分别于2027年6月、2028年6月组织中期检查和验收评审,经学校验收合格的课程,发放校级课程证书。建设期内,若课程获批省级及以上“智慧”课程项目,视同已通过学校验收。

3.未通过中期检查或验收的课程项目,可进行为期1年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建设目标要求的,终止经费支持,予以撤项,被撤项的课程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学建设类项目,撤销项目所在二级学院减少相关课程项目申报名额。


附件1:九江学院“智慧”课程推荐汇总表

附件2:九江学院“智慧”课程申报书

附件3:九江学院“智慧”课程网上填报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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