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元旦放假前后健康安全事项温馨提醒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30日 09:13浏览次数:


岁末年初,辞旧迎新,2024年元旦假期将至,也正值流感、支原体肺炎以及其他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走亲访友、外出旅游和聚会等人员流动、聚集将增加疾病传播风险,存在各类公共卫生安全隐患。校医院温馨提示广大师生员工:


一是保持健康生活方式。规律作息、保证充足休息,合理膳食、适量运动,避免过度疲劳;冬季天气寒冷、气温多变,应根据气温变化适时增减衣物;不暴饮暴食,不酗酒。


二是注意饮食安全卫生。外出饮食需注意饮食、饮水卫生,到有卫生许可证的餐馆就餐;尽量食用熟食,生吃瓜果要洗净,牡蛎等贝类海产品必须煮熟后再吃;不食用腐败变质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饮品,不喝生水。就餐时提倡使用公筷公勺,实行分餐制,拒绝食用野味。


三是养成个人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饭前饭后、便前便后以及触摸眼、口、鼻前要洗手,按照7步洗手法正确洗手,采用肥皂和流动水至少洗20秒。遵循咳嗽打喷嚏礼仪,咳嗽、打喷嚏时用肘部、手帕或纸巾遮掩,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垃圾箱内,不随地吐痰。


四是避免去人多拥挤场所。患有慢性基础病的尽量不到人多拥挤、空气污浊的场所。


五是身体不适及时就医。出现呼吸道等流感样症状时,应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患者外出、去医院时应戴口罩,以免传染他人。


六是警惕意外伤害。不招惹陌生流浪犬、流浪猫等,一旦被咬伤,及时到正规狂犬免疫预防门诊注射狂犬疫苗。进食中如出现鱼刺卡喉,应立即停止进食,减少吞咽动作,让喉部肌肉放松。


七是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室内保持定期开窗通风,定期检查煤气有无泄漏。尽量不在室内烧煤炭,睡觉前熄灭一切炭火。不要长时间在密闭车厢内靠发动机供暖,更不能在发动机持续燃烧时在车厢内睡觉。一旦出现类似一氧化碳中毒症状者要及时关闭煤气、打开门窗,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至通风处,松开衣领后及时送医院抢救治疗。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学校流行性疾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2. 冬春常见传染病预防知识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学校流行性疾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据卫健、疾控部门研判,当前,全球新冠疫情仍在流行,新冠病毒还在不断变异,今冬明春可能面临多种呼吸道疾病叠加流行的局面,给学校做好冬季流行性疾病防控带来较大挑战。为贯彻落实近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关于做好冬春季新冠病毒感染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学校冬季流行性疾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健康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多病共防。冬春季是新冠感染、流感、诺如病毒胃肠炎等传染病和肺炎支原体感染等疾病高发季节,易呈现多种流行性疾病交替或共同流行的趋势。2023年10月以来,我国流感、肺炎支原体感染活动逐步增强,多地流感、肺炎支原体感染呈上升趋势,一些地方和学校也出现了呼吸道疾病明显增多的情况。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冬季流行性疾病防控的工作形势和重要意义,坚持底线思维和多病共防,针对可能出现的多种流行性疾病流行期重叠、流行峰值交替的情况,因时因势因地做出科学有效应对,扎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尽最大可能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安全。

二、加强监测预警干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疫情监测体系建设,督促师生做好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重点落实中小学校、幼儿园晨午检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卫生消毒制度等,切实增强学校疫情监测的及时性、精准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针对当地学校呼吸道传染病发病情况,主动与卫生健康、疾控部门会商,加强信息互通,协同开展风险研判和预测预警,指导学校做到科学精准应对。

三、强化日常健康教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开展全覆盖、多形式的新冠感染及其他冬季流行性疾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师生科学理性认识流行性疾病的特点和危害。引导师生深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日常生活中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注意咳嗽礼仪、公筷制、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适度参与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提高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加强家庭防疫指导,引导家长帮助孩子均衡膳食,规律作息,带动孩子养成良好生活习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儿童青少年新冠、流感、肺炎球菌等疫苗接种宣传引导,优化接种服务,保障接种安全,进一步提高师生接种意愿和免疫水平。指导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师生做好防护、及时就诊、规范治疗、科学用药,不带病上课上学,避免参加集体活动和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四、加强患病学生服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完善应对预案,做好线上线下教学有序衔接,对因病缺勤的学生,指导利用丰富的线上教学资源居家学习,任课教师应与家长及时沟通对接近期教学重点。以学生身体健康为重,对学生患病期间的作业可不做硬性要求。结合呼吸道疾病病程特点,引导家长让患病学生充分治疗和休息,切实科学作出返校上课安排。

五、做好物资储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针对冬季流行性疾病流行形势和发病态势,科学预测预判可能发生的疫情,指导学校动态调整防疫物资储备,保障医疗和生活物资供应,提高医疗服务保障水平。

六、狠抓责任落实。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强化对冬季流行性疾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学校进一步查找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风险点和漏洞,及时整改问题,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学校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工作安排,健全工作机制,细化防控措施,压实防控责任。


教育部办公厅

2023年12月4日


附件2

冬春常见传染病预防知识


一、常见冬春季节传染病类型

支原体肺炎是由肺炎支原体引起的急性呼吸道感染伴肺炎。肺炎支原体主要通过飞沫传播;部分患者也可接触感染。

各年龄段人群普遍易感,儿童是高风险人群,尤其多见于5岁以上儿童。发热、咳嗽为主,咳嗽较为剧烈,可伴有头痛、流涕、咽痛等症状。

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主要通过空气飞沫传播,也可通过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播,以及气溶胶的形式传播。人群普遍易感,儿童青少年更是流感高发人群和高危人群。高热、头痛、四肢酸痛、乏力和伴有流涕、咳嗽等。

新冠病毒感染是由新冠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近期我国新冠病毒感染处于低水平流行,11月中上旬随着人群抗体衰退可能出现小幅上升,需要引起重视。主要通过空气飞沫传播,也可通过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播,以及气溶胶的形式传播。人群普遍易感。发热、全身酸痛、头痛、咽干、咽痛、胃口差等。

呼吸道合胞病毒属于肺病毒科,正肺病毒属的RNA病毒,只有一种血清型 。主要通过鼻咽黏膜或眼黏膜接触含病毒的分泌物或污染物传播,飞沫和气溶胶也可引起传播,如近距离接触患者咳嗽或打喷嚏。主要引起6个月以下婴儿患细支气管炎和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以及较大儿童和成人的鼻炎、感冒等上呼吸道感染。鼻塞、流涕、咳嗽和声音嘶哑等。大多数症状会在1-2周内自行消失,少部分可发展为下呼吸道感染。

二、学校针对冬春季节常见传染病防控措施

(一)严格落实晨午检,发现在校师生出现发热/咳嗽/皮疹/腹泻等症状时,督促及时就医,明确诊断后积极治疗,避免参加集体活动居家休息,避免在传染期内或排除传染病前在岗或就学。

(二)做好因病缺勤病因追踪与登记工作。对因病缺勤的学生了解缺勤原因、症状发生情况和就诊信息,若诊断为传染病,应在确定无传染性后复课。及时登记上报晨午检记录表。

(三)发现疑似传染病疫情报告辖区疾控中心。若发现异常应及时与班主任核实,疑似传染病疫情时及时上报学校主管领导和辖区疾控中心。

(四)加强日常开窗通风,保持教室、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的空气流通。适时开展预防性消毒。

(五)进行日常清洁和消毒,做好环境清洁卫生工作,在卫生间、洗手池等场所设置充足的洗手液或肥皂等卫生用品。

(六)加强疾病防治教育,宣传疾病防控知识同时引导学生养成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七)对出现疑似或确诊的传染病病例的班级持续进行症状监测、病例管理并加强消毒、通风等工作。

三、个人防护措施

1.勤通风,注意环境清洁

在保证室内温度的情况下,每日开窗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通风期间要做好自身保暖。如有家庭成员发生呼吸道感染时,应加强通风,在护理感染者时要注意佩戴口罩,同时做好家庭环境清洁消毒工作。

2.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在咳嗽或打喷嚏的时候,用纸巾、毛巾或手肘遮住口鼻,将用过的纸巾丢入带盖垃圾桶中。注意手卫生、勤洗手,饭前便后、外出返回、接触公共场所物品或脏东西后,特别是在咳嗽或打喷嚏后,应使用肥皂、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清洁洗手,尽量避免习惯性地触摸眼、鼻、口。

3.避免交叉感染

流行高峰季,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通风不良的区域,必须前往时要科学佩戴口罩做好防护,且避免与有呼吸道感染的患者亲密接触。对于老年人、儿童、孕妇、免疫力低下和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高风险人群应尽量不要前往空气流动不畅的密闭区域,如必须外出时建议要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并注意及时更换。

4.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身体抵抗力;保证充足的睡眠,早睡早起,避免过度熬夜;保证充分的营养,合理饮食,注意营养均衡。

5. 积极接种疫苗

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最有效的手段。建议6月龄以上且无接种禁忌的人群均可接种流感疫苗,以降低流感的感染风险。每一年流感病毒的主要流行毒株均有变化,因此流行季都建议给孩子接种,直接抚养人也建议接种。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学校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前进东路551号   
Email:jjuxb@jju.edu.cn     邮政编码:332005   
招生电话:0792-8310030 8310031    

Copyright © 2020 九江学院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赣ICP备10004574号  公安备案号:36040002000119

访问统计:您是第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