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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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21年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8日 14:28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教学竞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锤炼教学基本功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教学竞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青年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热情,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推动我校高等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竞赛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广泛参与和层层择优选拔;坚持注重教学基本功和实际应用能力;坚持程序严谨、规范。

三、组织结构

1.由校领导、教学委员会、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成学校竞赛组委会,具体赛事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承办。

2.学校竞赛评委由相关专业的校内外专家组成,每个竞赛组聘请评委5-7人。

3.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教师代表组成的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

四、竞赛学科和参赛对象

(一)竞赛学科

竞赛分为课堂教学竞赛和实验实践类教学竞赛两类,其中课堂教学竞赛分文科、理科、工科、医科和思想政治课专项五个组别。

(二)参赛对象

1.参赛对象要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师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教风端正;如有师德失范行为,自失范行为认定之日起两年内不具备参赛资格。

2.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龄在40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专、兼职教师均可报名参加,兼职教师根据所教课程归口相应二级学院报名。

五、竞赛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6-8月)

各二级学院召开教学竞赛动员会,布置竞赛工作,成立竞赛领导小组及评审组,动员、鼓励教师积极备赛。

第二阶段:学院初赛(9月)

要求各学院通过初赛工作,紧紧围绕“竞赛宗旨”,在学院层面上广泛开展广大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讲课、听课、评课和帮扶等活动,特别是青年教师要全员参与。要结合学生网上评教、督导员听课意见、学院初赛结果等因素,推荐出师德师风优良、教学基本功过硬、教学质量佳的教师参加学校的决赛,并做好推荐教师决赛前的培训指导工作。

实验实践类教学竞赛,每个学院可推荐1名教师参加学校决赛,9月29日前将《九江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参赛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一)及参赛课程课表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厚德楼618)。课堂教学竞赛每个学院推荐参赛教师不超过2名,10月29日前将《九江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参赛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一)及参赛材料(详见附件二)由学院统一收齐后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厚德楼618),电子版发至631798766@qq.com。

第三阶段:学校决赛(10-11月)

(1)实验实践类教学竞赛

实验实践教学主要是以具体指导学生实际动手操作为主,原则上采用现场听课的形式进行竞赛,竞赛时间为10月。竞赛评分表见附件三,其他有关要求按学校统一规定执行。

(2)课堂教学竞赛

按竞赛学科五个组别分组进行,竞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比赛形式参照江西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方式进行(竞赛内容及注意事项见附件二)。经各组评委评议初步确定名次,交组委会审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六、奖项设置

根据《九江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实施办法(修订)》(九院字〔2021〕87号),本次竞赛按科、理科、工科、医科、实验实践组,每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获奖名额不超本组参赛人数的15%,三等奖不超30%;思想政治课专项组参赛人数大于(含)6人,仅设一等奖一名,若少于6人,则归入文科组比赛,不再单独设奖。

七、其他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竞赛活动,把比赛与教师教学培训结合起来,通过比赛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2.学院初赛形式可以多样,可自行设计、灵活掌握,但必须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完成。

附件:1.九江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参赛教师推荐汇总表

2. 九江学院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内容及注意事项

3. 九江学院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实验实践类)评分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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