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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4日 17:18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2019年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已经启动,根据《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将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相关成果要求在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登记,且该成果于6月30日前无异议,同时必须符合《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出版2年以上(距2019年6月30日满2年),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在公开发行的重要学术刊物以及学术专著所正面引用或者应用。

  2.提名技术发明奖应当是已取得发明专利授权且有效。提名项目应当技术成熟,整体技术应用于生产实践2年以上(距2019年6月30日满2年),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提名科学技术进步奖应当是技术成熟,整体技术经2年以上(距2019年6月30日满2年)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产生了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4. 提名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应当是经2年以上(距2019年6月30日满2年)与在赣中国公民或组织的国际科学技术合作中,对我省科学技术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科学家、工程技术人员、科技管理人员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管理等组织。

  5.提名当年度项目或完成人不得被重复提名或被多个组织、部门联合提名。

  6.候选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1个项目的完成人参与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上两个年度(2017年、2018年)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的完成人。项目第一完成人的主要工作应在江西省境内完成,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原则上应为在江西登记注册或江西省所属的独立法人。

  7.候选人不是候选单位的,应当经所在工作单位出具书面同意意见,并提供对项目所做出的创造性贡献的原始证明后提名。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以及在项目实施期间身份为党政机关公务人员的,一律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

 

  三、申报程序

  1.提名申请

  有意向通过我校提名的项目完成人,向科研处报送《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

  2.科研处汇总所有单位的汇总表,将向所有符合提名要求的项目统一发放提名号和密码。

  3.汇总表报送截止日期为2019627

 

  四、提名书填写要求

  1.提名书是江西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完成人按照2019年《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2.提名项目可以凭提名号和密码(另行发放)登录《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

 

  五、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1.项目纸质提名书3份(其中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封皮;

 

  六、时间要求

  1.提名申请截止日期:2019年6月27日。

  2.网络填报截止日期:2019年8月20日。

  3.提名材料报送日期:2019年8月23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 8337993,邮箱:442862481@qq.com

 

 

                          科研处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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