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工作,提高高新技术企业质量,省高企认定办决定面向全省征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技术和财务专家,完善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在江西省内居住和工作。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3.技术专家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财务专家应具有相关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且从事财税工作10年以上。
  
 
  4.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5.年龄不超过63周岁(1956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二、征集方式 
   
 
1.专家个人填写“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于10月10日前,将专家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件(1式1份)和电子版报至科研处。
  
 
三、有关事项
   
 
1.为进一步规范评审专家库,此次不受理审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咨询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推荐的专家。
  
 
2.省高企认定办实行专家动态管理,已在原省高企评审专家库、且符合条件的专家,此次申报推荐需重新填报。
  
 
3.推荐专家经省高企认定办审核后,经培训、考核,符合条件的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
  
 
联系人:严老师,联系电话:8334056,邮箱:20962136@qq.com
 
 
 
   
 
  
    
  
 
科研处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