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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材与教法系列活动

作者:政法学院心理教研室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30日 14:49浏览次数: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是我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1号)和《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5号)精神,自2012年始面向全校本科学生开设的一门综合教育必修课程,是一门集知识传授、心理体验与行为训练为一体的公共课程。

 

  为了进一步培养和激发学生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学习兴趣与积极性,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更好地使学生明确心理健康的标准及意义,培养自我认知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自我调节能力,切实提高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忘初心,总结经验,政法学院于近期组织心理教研室和相关部门的全体《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任课教师围绕着教材与教法这一主题,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题活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经验交流会、《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材评议会。

 

  2018年3月28日下午,政法学院再次组织以心理教研室全体教师为主的10多位《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任课教师,召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教研与教改专题总结会。会议由心理教研室主任黄金生主持,政法学院詹建志院长参加了会议。

 

  与会教师首先回顾和总结了近几年来,政法学院针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所组织的由心理教研室为牵头单位,多部门协调合作,持续深入地开展的一系列教学、教研与教改工作:如对课程教学模式进行了探索,在课堂教学中,采取理论与体验教学相结合、讲授与训练相结合的教学模式,综合运用课堂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心理测试、团体训练、情境演练等方法;充分利用心理实验室的教学条件,开设了以心理测评、心理访谈案例分析、团体心理辅导与训练等为内容的实验(实践)教学;根据课程的特点,在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的基础上,并报请校教务处批准,对课程考试方法和考试成绩的综合评定方法进行了改革。

 

  与会教师还认真梳理了前两次教材与教法主题系列活动中教师们提出的有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意见和建议。

 

  会上,政法学院詹建志院长充分肯定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教学、研究、教改以及近期开展的教材与教法主题系列活动所取得的成效,并要求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教材与教法方面应充分体现课程的性质、特点和宗旨,突出时代特征,反映积极心理学的思想,多设计一些符合学生兴趣、有益于增进学生心理健康素质的课堂活动,进一步提高课程教学质量。詹建志院长希望大家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为契机,以应用心理学成功申报为动力,不断探索,敢于创新,勇于实践,力争把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打磨成一门教学和教改的示范课程、精品课程。最后,詹建志院长还希望心理教研室能够组织力量对现行使用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程》教材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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