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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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九届九江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6日 10:47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及时总结推广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成就,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加强教学基本建设,鼓励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同时,也为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做好前期工作,学校决定开展第九届“九江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职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干部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

  1.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的成果。

  2.优化专业结构和课程体系,加强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等方面的成果。

  3.改革教学内容及相关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积极推进课程教学范式改革方面的成果。

  4.推进实验、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方面的成果。

  5.推动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方面的成果。

  6.加强人才培养各环节的质量监控,完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机制的成果。

  7.实施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等方面工作的育人功能,切实构建“十大”育人体系方面的成果。

  8.其它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成果。

  二、申请、推荐程序及要求

  成果主要完成者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向学校推荐。二级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推荐校级奖的数额,但推荐校级一等奖的成果不得超过推荐总数的20%。

  鼓励学院与学院之间、部门与学院之间、学院与校企之间“强-强”合作联合申报,有效培育重大教学成果,为冲击省级、国家教学成果奖奠定扎实基础。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材料有:

  ⑴《九江学院教学成果推荐书》一式15份;

  ⑵《九江学院教学成果申请表》一式15份;

  ⑶ 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或在省级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报刊上发表的论文、成果概述(400字以内)各一式15份;

  ⑷ 申报一等奖的应填写《九江学院教学成果鉴定书》一式15份;

  ⑸ 申报单位、部门盖章的《九江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本科)》1份。

  2.上述申请材料使用微机填写(纸张用 A4,双面印制),总结、论文等材料应单独装订成册。申请材料请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教学成果的材料),并在每个纸袋两面分别贴上《九江学院教学成果申请表》的第一、二页。

  3.申请材料电子稿、纸质稿请于9月26日前报送教务处教改教研科(老行政楼五楼),联系人:虞老师,钟老师,联系电话:8311017。

  

                             教务处

                          二0一八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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