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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18年度资助骨干教师赴国(境)外访学进修工作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部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16:05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学校决定在鼓励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江西省公派出国(境)访学项目基础上,以本校资助的方式分期分批选派骨干教师赴国(境)外世界高水平大学访学进修,着力打造一支高水平、国际化、具有国际先进科研理念的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队伍,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根据《九江学院资助骨干教师公派出国(境)访学进修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度计划资助和选派10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我校各学科在职在岗的骨干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势学科和成长学科的优先。

  二、选派条件

  申请人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为我校发展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来校工作满3年且近5年未出国访学。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至少已取得下列突出业绩之一:

  【科研成果】               

  1. 主持完成或在研国家级科研课题1项;

  2. 主持完成或在研省部级科研课题2项;

  3. 独著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SCD核心期刊或CSSCI源期刊上发表高质量论文3篇,或发表的论文被SCI、SSCI、A&HCI、EI(期刊类)收录2篇;

  【荣誉与奖励】

  4. 获得市厅级(不含校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5. 获得市厅级(不含校级)及以上人才称号。

  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派出人员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1.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或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并达到合格标准;

  2. 托福成绩80分以上;

  3. 雅思成绩6分以上;

  4. 与所派往国家同一语种外语专业本科毕业;

  5. 近10年曾在与所派往国家同一语种国家留学或连续工作1年以上;

  6. 曾参加教育部所属培训机构举办的相应语种高级班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三、访学期限

  12个月。

  四、选派程序

  1. 通过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组织人事部初选、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确定选派对象。接受访学的学校须为世界高水平大学,由骨干教师个人或所在单位联系确定。

  2. 各单位根据自身骨干教师队伍现状、培养规划及发展需要,推荐申报访学人员,不具体规定单位推荐人员的数量。

  3. 申请国(境)外访学的教师须填写《九江学院骨干教师公派出国(境)访学申请表》并提供接收学校邀请函及业绩证明等附件材料,由所在单位汇总,统一报送组织人事部。

  4. 对各单位推荐的申请人,组织人事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拟资助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议。

  五、工作要求

  1. 选派骨干教师赴国(境)外世界高水平大学访学进修是实现学校人才强校战略和硕士点立项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学校优待政策并推荐合适人选。

  2. 《九江学院骨干教师公派出国(境)访学申请表》、《推荐人选汇总表》的电子稿须于2018年6月20日前发送至zyj@jju.edu.cn,纸质稿连同申请人的证明材料纸质稿须于2018年6月20日前送交组织人事部师资科(行政楼北409室)。

  联系人:周玉俊

  联系电话:8313960

                                            组织人事部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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