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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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创新案例”的通知

作者:www.JJU.edu.cn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4日 11:39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创新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赣教社政函16号)文件精神,认真总结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成功做法,交流先进经验,推广优秀成果,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创新案例评选活动,并推荐优秀案例报送省教育厅参加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案例范围和内容 
  要求报送案例能真实反映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方面具有开拓性、创新性、示范性的工作和活动,包括心理咨询、危机干预、团体训练、素质拓展、心理普查和测试、课程特色、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网络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心理保健员机制、学生心理社团等。案例内容应包括工作的目标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工作成效及取得的经验。要求一事一例,条理清晰,语言优美,事例生活,切忌空话、套话,字数限3000字以内。案例后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和E-mail等。同时,工作案例中好的活动图片,可选1至2幅,与工作案例一并报送。 

  二、报送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认真总结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炼出好的做法和典型,积极选送创新工作案例。曾获校“心理健康文化月”先进集体的单位(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文化传播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政法学院、艺术学院、校心理协会)各报送1-2篇,其它学院根据要求自愿报送,我校将推荐优秀案例参加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创新案例评选活动,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评选出全省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创新案例,并视质量情况决定是否结集出版。 
  2、所有报送案例于2010年6月25日前将书面材料交至学生处办公室,同时请报送电子文档,电子邮件注明“心理健康教育创新案例”,发送至xinlizixun@jju.edu.cn。 联系人:吴燕 朱俊婉,联系电话:8311048。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创新案例评选活动,是推动我校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手段和重要途径,各二级学院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总结,提炼特色,把真正优秀的案例推选出来,以达到推广经验,推动工作的目的。


                        学生处
                     二O一O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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