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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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第二阶段)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2日 08:54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7〕7号)文件精神, 2017年6月13日至6月15日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只针对取得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现就此阶段的网报及现场确认和提交申请材料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程序和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第二阶段的工作流程和要求,与第一阶段基本相同,请各位同学务必登录校园网,查看2017年4月6日公布的《关于开展2017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特别是认真阅读附后的网报注册操作流程及信息填写说明,并按通知上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第二阶段网上报名和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所需申请材料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和“如期毕业证明”请在附件下载。

  二、现场确认点的选择

  根据九江市及濂溪区(原庐山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关于2017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安排,第二阶段网报中未设九江学院确认点。依据教师资格认定权限现场确认点分别为九江市行政服务大厅教育局窗口和濂溪区教育局人事股,请各位同学根据自己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层次进行选择。凡是拟申请认定初(高)中教师资格的,请选择九江市行政服务大厅教育局窗口确认点,拟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请选择濂溪区教育局人事股确认点。

  三、申请材料的提交

  为方便我校学生,经与九江市及濂溪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同意我校第二阶段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无需按网报系统中认定机构分别设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即:2017年6月13日-20日和2017年6月22日-28日)进行现场确认,只需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将合格的申请材料提交学校教务处师范教育科审核,再由认定机构集中统一确认。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

  三、其它

  1、依据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规定和程序,所有申请人员必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将根据认定机构的安排另行通知,提交材料时加入“17教资认定(非师范)QQ群”。

  2、教务处已备有申请人员材料袋,提交材料时可领取。

  3、所有申请人在取得毕业证书后,需提供证书复印件(盖申请人所属学院教务科公章)。

 

  办公地点:教务处师范教育科(主校区老行政楼5楼右1)

  咨询电话:0792-8334085;   联系人:杨老师,万老师

 

 

                           教务处

                         2017年6月12日

 

链接1:http://www.jxedu.gov.cn/zwgk/zwggjx/2017/03/20170313115631269.html

链接2:http://www.jje.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21&id=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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