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九江学院2009年校级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按照《九江学院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修订)》和《九江学院2008-2009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课题指南》及《关于教学研究课题实行网络系统化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请通知你单位老师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我校具有不少于2年的从事高校实践工作经历的在职在编人员,都可以申报。
九江学院2009年校级教学研究立项课题设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课题、立项自筹课题三类。申请资助课题者,至少具有讲师专业技术资格或者硕士研究生学历;否则,须有两名同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推荐。
正在执行尚未结题验收的同类课题主持人不能申报(否则,对其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制其今后2年内申报同类项目的资格)。
二、有关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课题指南》范围内申报;已经列入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和作为江西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申报)的除外。
《课题指南》(见附件1)只是提示课题的研究方向或范围,而不是具体的教研课题,申请人在确定课题名称时可参考课题指南,也可自行设计题目。选题要力求针对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趋势和特点,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
2、申报人正式确定立项选题前必须进行检索,避免低水平的重复研究。学校对重复立项申报的行为人,取消其年度申报资格。
3、我校受理教研立项课题申报,采用先网络申报获得批准后(资格审查合格),再提交纸质材料的方式进行。
网络申报的区间日期为2008年11月7日-11月30日,申请人需点击校园网主页“快速导航”中的“高教研究”,进入高教室管理网站;再点击“课题管理”进入“教学研究课题管理系统”后,请按提示进行注册、登陆;登陆后点击“校级课题申请”栏,按表单逐项填写。
网络申报截止后,主管单位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初评。初评合格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提交纸质材料;所有纸质材料须附电子文档,并以申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到高等教育研究室。各单位、部门统一报送材料时,须提交本单位申报材料汇总表1份(见附件2,含纸质稿和电子稿)。
每个教学单位的申报项数,控制在本部门总在编人数的10﹪范围内;职能管理部门的申报项数,控制在本部门总在编人数的3﹪范围内。
4、提交纸质材料时,申请者从校园网·高教研究有关网页下载《九江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填写有关内容:注意基本数据完整,承担课题研究的队伍结构合理,项目论证简明扼要、内容完整;研究的问题具有现实针对性,突出实践性;对不同层面的问题研究,内容互相关联,表述具体、明确;研究方法科学,计划进度安排得当,可操作性强;申报资助课题的经费预算合理。
5、申请书一式3份,所有材料用A4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学院)分管科研工作负责人依据第4条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提交申报单位(部门)学术分会委员会进行匿名评审、排队。
6、申请书尽可能保持原有表格结构,不要随意增加页码;如确系需要增大篇幅的,原则上应当整页设计,以保证申请书的美观。
7、根据有关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规定,课题实行课题申请人负责制,课题申请人仅限填报一人(一个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以上(含两个)课题,但可作为成员参加其他课题)。课题申请人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三、立项的项数、评审与项目管理
1、按照申报总数的40﹪立项,其中,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课题、立项自筹课题的比例数分别为立项总数的10﹪、30﹪、60﹪。
2、学校组织有关学科专家进行统一评审、立项,择优提出拟资助名单。
3、对获得资助的项目实行跟踪管理,要求按照研究计划开展实际工作,并及时办理结题手续。对未能按计划规定及时办理结题手续,或者虽按时办理结题手续但其研究未能实现其预期效果的拟资助课题,取消其资助资格。
4、原拟资助课题被取消资助资格后的资助名额,自然顺延到该年度立项(已办结题)的自筹课题之中:经组织有关学科专家进行统一评议后,择优提出对等的资助名单。
5、本批次教研立项项目,纳入学校2009年的质量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工作计划。
附1:九江学院2008-2010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课题指南.doc
附2:九江学院2009年校级教改立项课题申报汇总表.doc
高教研究室 200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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