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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长 办: 8311033 书 记 办: 8311034 赵院长办: 8311253 陈院长办: 8311251 院办公室: 8334053 院团委办: 8334708 院学生科: 8311035 院教务办: 8312894 院实验室: 8313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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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城建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实施办法 各班团支部: 为积极做好组织发展工作,把优秀的团员青年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学生组织发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将本次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通知如下,请各班按照通知精神积极做好本次推优工作。 一、推优对象 我院07级各班,06级各班,05级本科班级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 二、推优人数 1、07级各班按照班级人数的10%推荐,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进行推荐; 2、06级专科班每班推荐1名;06级本科班每班推荐2名; 3、05级本科班每班推荐1名。 三、推优条件 1、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递交入党申请书三个月以上的同学; 2、学习成绩优良,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在班级前40%,无补考科目; 3、工作积极主动,表现突出,能按时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 4、具有广泛而且良好的群众基础,班级同学普遍认可的; 5、校学生干部、院团委、学生会干部在本班参与考核,占用本班推优名额,可以优先考虑; 四、推优程序 1、本次推优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班级公开选拔推荐,推优条件必须让本班同学知道并熟悉; 2、请班主任选择下列推优的程序之一,进行本次推优工作: 1)团支书主持召开团支部和班委联合会,班主任参与,讨论本班推优名单,在本班公示一周后,班级同学无异议的情况下,上报学院团委; 2)如果采用差额推荐方式:团支部和班委联合会首先确定推优名单,然后召开班级民主评选会,由同学们民主投票,按照得票多少确定本班推荐名单,上报学院团委; 3)如果采用等额推荐方式:团支部和班委联合会首先确定推优名单,然后召开班级民主评选会,由同学们民主投票,满意度超过60%的同学可以确定为推优名单,上报学院团委; 3、经过上述程序后,由团支部书记整理,班主任签字后,团支部书记将本班推荐的优秀团员名单上报学院团委,学院团委对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向所在支部推荐; 4、团支书上报名单请用信笺纸并按照以下格式上报。 ╳ ╳ 班 推 优 表 时间:
年 月 日
团支书: 组织委员 宣传委员: 班主任: 填写本表时,联系方式将宿舍电话以及移动通信方式都填写上,成绩、综测排名指本班排名; 5、为学校、学院做出过特殊贡献的同学,经团支部讨论,班主任同意后上报,学院团委审核后,直接向所在支部推优,不占用本班推优名额。 6、本次推优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15日,请各班在截止时间前上报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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