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下午,陶春元副校长来到八里湖校区综合楼415教室,听取了韩守莹老师为政法A1411、A1412班讲授的《国际经济法》课程,政法学院院长詹建志一同听课。
课堂上,韩守莹老师根据《国际经济法》课程特点结合案例进行讲授,教态自然,语速适中,讲解细致到位。授课主要内容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一章中的“卖方违约时买方的救济方式”,问题主要从三方面展开:1.要求卖方实际履行合同;2.解除合同;3.损害赔偿。同学们全神贯注,仔细聆听,积极思考。陶副校长和同学们一起,聚精会神听课,认真做好记录。
《国际经济法》是一门法学双语专业课程,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和实务性,韩守莹老师作为一名双肩挑老师,不仅法学理论功底深厚,而且拥有多年从事律师的实务经验,授课效果良好。课后,陶副校长对韩守莹老师的讲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