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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对我校学生普通话测试有关问题作批复

作者:www.JJU.edu.cn 发布时间:2004年02月24日 18:52浏览次数:

  根据省教育厅(赣教语字[2004]4号)关于我校学生普通话测试有关问题的批复,我校各专业在校生达普通话等级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一、以下为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的专业,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

经管系: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报关与国际物流、金融与证券、金融学、国际贸易

法学系:经济法、法学、国际经济法

文传系:广告学、涉外文秘、汉语言文学、商务文秘、对外汉语

外语系:英语、外贸英语、英语导游、旅游英语

计算机系:计算机与信息管理、计算机及应用

土木系:物业管理

财会系: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

旅游系:宾馆管理、旅游管理、国际导游、旅游及航空服务、涉外饭店管理、涉外商务公关、旅游管理信息系统

二、其余专业普通话水平均应达到三级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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