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居民住户:
接十里街道办事处通知,现将濂溪区民政局、濂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濂溪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如有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请按时进行信息采集,过期不予受理。
一、凡户籍在主校区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人员,请于2018年11月29日带如下相关材料到校工会二楼会议室,进行信息采集。
二、需携带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
3.专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相关证件;
4.残疾军人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等相关证件;
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
6.立功受奖证件;
7.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特此通知。
九江学院居委会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