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所:
接江西省社科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为进一步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提高项目完成率和成果优秀率,省社科规划办将对我省2017年(含)以前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8年重点检查2015至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完成进展情况,请各在研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以下简称《中期检查表》)(2014年1月修订版,可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填表时发表的阶段性成果须注明刊物名称,发表时间,是否权威或者核心等,获得省部级奖励或者成果被采纳批示情况。
2、2013、2014两个年度的立项项目清理期限分别为2019年5月底和12月底,清理项目不需填写《中期检查表》。请各单位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抓紧完成并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鉴定结题材料。个别难度较大的基础研究项目如在清理期限内实在不能完成可在本次检查中申请延期,但要如实说明延期原因、项目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发表情况等,并承诺完成时间。未按时提交鉴定结题材料或获批延期的项目一律不受理鉴定申请。
3、所有中期检查表及年度检查综合报告和各类材料(见附件)均需报送电子版,文档以单位加项目负责人命名(如九江学院XXX)。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26日前提交。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8334056
科研处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