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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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度校级特色专业评审的通知

作者:www.JJU.edu.cn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3日 14:27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2007)1号、2号以及《关于加强“质量工程”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教高司函[2008]208号)文件精神,根据《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意见》(赣教高字[2008]74号)、《关于实施2009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的通知》(九院字[2009]12号)计划安排,为提高我校本科专业建设水平,优化专业结构,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09年度校级特色专业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要求
  1、改革人才培养方案,构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课程体系。加强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趋势和人才需求研究,形成有效机制,吸引产业、行业和用人部门共同研究课程计划,制定与生产实践、社会发展需要相结合的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 
  2、改革课程教学内容,加强新教材建设。课程内容要充分反映相关产业和领域的新发展、新要求,减少陈旧内容。有较高外语要求的,要加强国外优秀教材的引进和使用,大力提升双语教学的质量。
  3、改革教师培养和使用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校内专任教师到相关产业和领域一线学习交流、相关产业和领域的人员到学校兼职授课的制度和机制。建立教师培训、交流和深造的常规机制,形成一支了解社会需求、教学经验丰富、热爱教学工作的高水平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 
  4、改革实践教学,推进人才培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要建立学生到工厂、企业、农村、社会等实践教学基地开展实践实习的有效机制,实践实习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要建立学校、用人单位和行业部门共同参与的学生考核评价机制。
  5、通过改革和建设,培养一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专门人才,并集成取得的有效经验和实践效果,形成该专业建设内容的相关参考规范,发挥推广和示范的作用。

  二、评审原则
  1、优化结构,合理布局。特色专业的遴选要有利于我校学科专业结构的优化,有利于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有利于调动各学院的办学积极性。
  2、公平竞争,择优遴选。根据所申报专业的整体水平、对社会的贡献、社会声誉和发展潜力,择优遴选
  3、坚持标准,宁缺勿滥。按照教育部、省厅质量工程相关文件精神进行评审,宁缺勿滥。

  三、申报程序
  1、学院申报
  各学院本着“实事求是、严格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自评工作,在自评基础上,择优上报。
  2、专家评选
  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申报的专业进行评选,并通知有关专业负责人进行答辩。评审委员会以投票的方式确定特色专业名单。
  3、网上公示
  初评结果在校园网公示,时间一周。
  4、审批公布
  公示期结束后,经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正式发文公布评审结果。

  四、申报时间与地点
  2009年10月26~28日期间,各二级学院将申报书、汇总表一式十二份双面印制,装订整齐,报教务处教改教研科(联系电话:8311017);申报书的电子版、相关背景材料(可以包括图像信息)统一发送至yyj168@126.com

  五、立项数量
  2009年校级特色专业立项数量为6个。

  六、检查与验收
  1、特色专业建设点的建设期限为2--4年,须接受学校组织的检查与验收。
  2、检查验收以《九江学院校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书》的有关内容为主要依据。



  附件1:九江学院校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书.doc
  附件2:九江学院校级特色专业推荐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09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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