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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信专家组评审校级第三次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www.JJU.edu.cn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8日 20:14浏览次数:

尊敬的各位通信评审专家:  
  您好! 

  为表彰和奖励我校在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中作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有效推动高教研究深入发展,确保学校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不断提高我校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实施”的工作安排和第十一次校长办公会决定,开展我校第三届教学成果奖励的评选活动。经贵院推荐,我们非常荣幸地聘请您作为本次通信评审专家组成员,并请您于百忙之中审读有关申报(活页)材料、依据有关规定开展评审工作。我们对此表示极大的感激! 

  考虑方便工作起见,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并请予落实: 

  一、本次评审分两组(第一组、第二组)进行。请您根据贵院领导告知您所在的组别,对该组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工作。 

  二、我们提交给专家的分组材料,均已经过职能管理部门的认真审核:属于符合申报条件的真实材料。 

  三、您在审读申报材料之前,请在附件中打开并下载、保存好属于您所需要评审(组)的材料。同时请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 
  1、认真审读材料:注意活页中的“成果主要内容”与申报项目名称所涵盖的内容(主题词)相符;注意其“创新”的真实性。 
  2、注意其“应用”的效用性:成果体现科学发展的办学方向和教育规律,有所创新或突破,具有先进性,并经实践验证、表明该成果确对促进教育教学、提高质量有有实际效果和效益(比如有相关获奖),在一定范围内或程度上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3、区别理论性成果(论文、专题研究报告等)刊发载体的等级:如国家(一级)与省(二级)刊物的区别、核心与非核心刊物的区别、公开刊物与内刊的区别等(落实“优先原则”)。 
  4、成果属于课题类的,注重专家的鉴定意见和结题“等级”(申报者一般在其“活页·应用”部分中引用)。 
  5、依据评审原则和有关规定(详见30-10-2009:关于第三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的通知 ),独立评审,做到坚持标准、尊重事实、秉公评审,并保证在正式公示前对评审结果保密。 
  6、以单个的申报项目为单位,填写《评审表》(见附件),专家依据“评审表”中规定的“内容”逐项进行评审,并按照“统一标准”公平、公正计分。 
  7、通信评审专家的评审结果,用一个大“Word”文档表格式,以电子邮件方式,在2009年12月4日24:00之前发送到gjs@jju.edu.cn(逾期无效)。 

  特此告知。非常感谢您的大力支持! 


                      九江学院第三届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组 
                           2009年11月26日 
  附件1:第一组.rar 第二组.rar 
  附件2:通信评审专家评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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