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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10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www.JJU.edu.cn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22日 10:48浏览次数: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赣教师字【2010】4、5、6号文件和市教育局通知,我校2010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近期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项要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备的条件
  (一)身份条件:我校2010届全体毕业生;
  (二)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良好;
  (三)主要学历条件:认定初中教师资格需大专及以上学历,认定高中教师资格须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2009和2010年通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取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单科成绩合格证书;
2、有一定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非师范类毕业生通过九江市教育局组织的能力测试,师范生按省教育厅(赣教师字[2009]34号)文的有关精神办理;
  3、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则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必须通过教育局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二、非师范类考生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
  (一)考试报名
  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办法,报名时间:2010年2月25日8:00至3月25日24:00;报名上传电子版照片要求: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彩色/黑白均可),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分辨率150dpi,大小在30K以内);报名网址:江西教育网:http://www.jxedu.gov.cn;江西教师网:http://www.jxteacher.com

  考试报名参照公务员招考办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合格后,在教师资格材料初审、现场确认时,由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教师资格所应具备的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教师资格,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因不符合条件或填报虚假信息被取消认定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二)考试缴费、打印准考证,采用网上自助办法。
  时间2010年3月5日8:00至3月30日24:00。网上报名成功人员名单定期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后,可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打印准考证操作。按照《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7]591号)的规定,考试费按每考生60元/科的标准收取。考生缴费成功,即可在网上随机打印准考证(具体操作办法,见网页上相关提示)。
  (三)考试内容
申请认定中学教师资格者以《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为准。
  (四)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基于计算机的考试,在各设区市依据报名人数集中设置考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每科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两科考试连续进行(考单科者,按单科考试时间安排),60分及以上为单科考试合格成绩,考试合格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发给考试成绩单科合格证书,合格证书当年及下一年度有效。 
  (五)考试时间 
  考试从2010年4月9日开始,约一周结束。依据报考类别和考生所在地随机编排考场、考号,每位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逾期未参加考试,责任自负。从3月5日起,报名成功者凭准考证信息,可登录江西教师网,免费进行考前模拟练习,熟悉考试题型和操作方法。 
  (六)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一周内,考生可上网查询考试成绩,具体查询时间提前2天在江西教师网上公告。考生也可自愿要求通过手机短信服务及时获知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公布后,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尽快将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单科合格证书统一寄发给考生。 

  三、教师资格的认定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网络报名 
  2010年在江西省内申请教师资格者,3月29日至4月30日期间,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申请报名。申请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上传与考试(测试)报名相同的照片,自行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表格。申请人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出现不一致情况,造成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二)我校2010届毕业生教师资格材料初审、现场确认 
  教师资格材料初审、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5月10日。 
  1、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在初审材料基础上确认为师范生身份后,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 学校出具2010年应届如期毕业证明原件一份; 
  ⑥ 与申请认定网络报名相同照片四张。   
  2、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 学校出具2010年应届如期毕业证明原件一份; 
  ⑥ 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两门单科合格有效证书; 
  ⑦ 与考试报名、申请认定网络报名均相同照片四张。    
  现场确认前,申请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完整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在现场确认时,要一次性告之申请者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安排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体检、面试试讲等 
  我校2010届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体检、面试试讲根据市教育局安排定于2010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安排详见6月中旬的校园网通知。 
  (四)上网认定
  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上述审查完备且基本合格的,属应届毕业师范生的,补充核对参加全省师范生统一测试名单和学历证书原件;属非师范应届毕业生的,补充核对学历证书原件后,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2010年7月18日前上网认定当年所有合格申请人的教师资格,7月20日教育部将锁定系统。
  (五)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完成全部认定工作后将立即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领取,具体安排届时校园网通知。
  四、相关事宜
  (一)根据省市教育局文件规定,我校一概不受理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二)2010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参加2010年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两年有效; 2010届毕业生中在2009年已经取得两学考试合格证书的,无需参加今年两学考试,但是必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网络报名;
  (三)我校毕业生提交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必须为我校普通话测试中心颁发的等级证书;
  (四)请各二级学院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及时发布信息,确保在外实习的毕业生及时了解政策,按时参加网络报名、考试和认定,顺利取得教师资格证。也请广大毕业生及时关注江西省教育厅、九江市教育局和我校校园网相关通知和动态,相互转告,以免延误报名认定工作。
    详细情况请咨询电话:8334085 ;联系人:杨老师(13970238854)、万老师(13907026977)或关注校园网通知。

  附一:江西省2010年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http://www.jxedu.gov.cn/zwgk/zwggjx/2010/02/43410.html
  附二:九江市教育局关于启动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http://www.jje.cn/ReadDocument.asp?ID=7268 2010-2-12




                      教务处   师范学院
                      201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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