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部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3日 17:22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现将《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8〕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

  全省推荐名额为49名(其中5名为学科教学论教师)。该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用于资助部分访学培养费。

  二、选派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研究生导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三、推荐与审核程序

  1.选派单位按照本单位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拨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

  以排序方式上报《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详见附件1)。

  2.为提高录取率,访问学者申请者应提前登录“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查找接受访学学校和导师,并与导师进行沟通了解,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详见附件2)。

  3.选派单位将填写好的纸质版《一览表》1份、《推荐表》2份于4月16日前报送至组织人事部师资科(行政楼北102),并将《一览表》、《推荐表》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zyj@jju.edu.cn

  4.经学校审批推荐的汇总材料,报省教育厅,再报送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

  5.学校将与录取的访问学者签订培养合同。合同中约定研修目标、预期成果和考核方式,以及研修期间住宿、交通等费用的分担办法、研修结束后回校工作的承诺和违约责任等。

  四、工作要求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是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选派单位要从本单位教师队伍建设的全局和长远发展出发,推荐合适人选,提供条件保障,并加强对其进行跟踪管理和绩效考核,鼓励他们积极参与重要学术活动、重大项目研究等,为其尽快成长为学科带头人创造有利条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电话:0792-8334065

  附件:1.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2.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组织人事部

                          2018年4月3日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学校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前进东路551号   
Email:jjuxb@jju.edu.cn     邮政编码:332005   
招生电话:0792-8310030 8310031    

Copyright © 2020 九江学院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赣ICP备10004574号  公安备案号:36040002000119

访问统计:您是第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