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医学专家温馨提示:预防血吸虫病须知

作者:www.JJU.edu.cn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8日 09:46浏览次数:

尊敬的广大师生朋友们:

  每年4—10月份是血吸虫病高发季节,特别是滨临长江、鄱阳湖疫区村落钉螺螺情复杂,疫情形势严峻。庐山区属血吸虫病中重度流行区(其中海会镇、新港镇、姑塘镇、虞家河乡属于流行乡镇),为了有效地预防血吸虫病成批发生,为了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我们建议我校广大教师、学生户外活动、外出旅游、野外实习时,要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培养健康生活的方式,外出时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1、不要接触疫水:含有血吸虫尾蚴(钉螺体内逸放尾蚴)的水体叫做疫水。江、河、湖、溪水(有钉螺处)都可能潜伏着人的眼睛很难看到的血吸虫尾蚴。当接触到疫水,血吸虫尾蚴便会悄悄地钻进你的身体,使你患上血吸虫病。因此,广大师生千万要牢记,不要在鄱阳湖、长江等疫区中游泳和玩耍,也不要在鄱阳湖、长江洲滩进行户外运动。

  2、做好防护:因生产抢险等工作必须接触疫水时,请做好个人防护,如穿高筒胶鞋、戴橡胶手套等。

  3、及时诊治:凡是到过血吸虫病流行区域的广大师生,当出现皮疹、发热、腹痛、腹泻、乏力、肝脏不适等症状时或有高热不退,用抗生素无效的同学,应该提高警惕;也有较多的血吸虫病感染者没有症状。当出现症状时或近期接触过疫水。就应该主动到血防站及时进行检查和治疗。庐山区血防站地址:九江市庐山区莲花路29号。咨询电话:8906381

  4、忠告:为了你的身体健康和家庭幸福,请不要接触疫水。如你不听劝告,坚持组织接触疫水的户外运动且引发血吸虫病疫情暴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予以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民事及刑事责任。

  医学专家温馨提示:预防血吸虫病须知.doc


                        九江学院医院
                       二O一O五月十八日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学校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前进东路551号   
Email:jjuxb@jju.edu.cn     邮政编码:332005   
招生电话:0792-8310030 8310031    

Copyright © 2020 九江学院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赣ICP备10004574号  公安备案号:36040002000119

访问统计:您是第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