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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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百人远航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部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26日 17:58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省委组织部、省科协2018年度继续实施“百人远航工程”,资助优秀中青年人才赴国(境)外学习深造和交流。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百人远航工程”申报人员应为在我省重点项目、重点学科、重点产业,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和社会科学的中青年人才,以及在企业从事经营管理、科技创新等方面的中青年人才。申报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恪守科研诚信,遵守学术规范,学风正派。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有突出的阶段性学术研究成果、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省内同行中有一定的优势,并有明显的创新潜力;或者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在各自工作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在省内同行中有一定的影响力;或者长期在企业工作,在改善企业经营状况、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4、高校申报人员原则上需有副高(含)以上职称。

  5、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能熟练使用外语进行学习、沟通和交流。

  6、应邀在2018年或2019年赴国(境)外进行学习深造和交流,且学习交流时间应在三个月(含)以上一年以内。

  二、申报程序

  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查和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公示等步骤确定人选。

  1、申报人员填写《“百人远航工程”申报表》,申报表中提到的项目、成就等需有佐证材料,并提供应邀赴国(境)外学习深造和交流的邀请函、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以及有关业绩材料。

  2、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政审,签署相关意见;对申报人员的外语水平进行把关;对申报人员填写的《“百人远航工程”申报表》和附件材料进行核实,并在附件材料的封面上签署“情况属实”并盖章。

  3、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核并提出推荐人选,不符合条件的人选不予以推荐;申报人数多的单位,要择优推荐。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申报推荐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要按照《江西省引进培养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赣才发[2017]2号),围绕江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型光电、航空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为重点,围绕我省重点产业、一流学科专业和新经济业态发展需要,特别是围绕新制造经济、新服务经济、绿色经济、智慧经济、分享经济等我省五大主攻方向,组织开展选拔工作。

  2、系夫妻关系的不得同年共同申报“百人远航工程”项目;夫妻一方获得2017年“百人远航工程”资助的,另一方不参与2018年“百人远航工程”的申报;曾受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出国研修的人员,不再推荐申报。

  3、各派出单位要对入选“百人远航工程”的人员加强出国(境)前的教育培训,加强与他们的联系,及时了解他们在国(境)外学习深造和交流的情况,建立学习成果考核机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组织人事部。

  4、请各推荐单位于2018年3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组织人事部师资科。报送材料包括:

  (1)《“百人远航工程”申报表》(WORD格式电子版及纸质表一式六份);

  (2)申报人员业绩附件材料(装订成册,纸质一份);

  (3)《2018年度“百人远航工程”申报人员汇总表》(EXCEL格式电子版及纸质表一式一份);

  (4)《2018年度“百人远航工程”申报人员主要业绩汇总表》(EXCEL格式电子版及纸质表一式一份)。

  《“百人远航工程”申报表》等相关材料可到江西省科协网站(http://www.jxkx.gov.cn)的“对外交流”栏目中查阅、下载。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传真):8334065

  电子邮箱:zyj@jju.edu.cn

 

 

                            组织人事部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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