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我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学校《<关于印发各单位、各部门2017年度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九院党字[2017]10号)精神,认真组织评选2017年度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范围
先进集体4个,从各二级学院中产生。
二、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2、思想政治工作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制度健全,措施到位;队伍政治坚定、思想开拓、素质优良、团结向上;
3、在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有清晰的思路、明确的举措和明显的成效,特别是在贯彻全国全省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学校实施方案,以及校党委有关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决策和部署,取得显著成绩;
4、思想政治教育科研成果较多,尤其是要有被上级部门收录的研究成果;
5、认真研究和解决当前校、院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新规律,在思想创新和工作创新方面取得新成果,并获得相关荣誉。
三、申报时间
截至2018年1月2日下午17时。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的单位须填写申报表,并提交书面申请和2017年度思想政治工作总结和相关支撑材料,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以上材料均用A4纸打印,由各二级学院党委集中报送至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大楼209房间)。联系人:吴彭年,联系电话:8311064。
党委宣传部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