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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度九江学院“师德师风标兵”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1日 17:09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各单位、各部门2017年度工作考评办法》(九院党字〔2017〕10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评选2017年九江学院“师德师风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校任教三年以上的专职教师。

  二、评选条件

  1.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符合“四有”教师标准,认真遵守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修订)》(九院党字〔2016〕39号)的文件精神,没有违反文件中“十二个严禁”的失德失范行为,潜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教爱生事迹突出。

  2.认真履行教学工作职责,近两年主讲两门以上(含两门)基础课或专业课,教学效果好。

  3.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参与教学改革与教学建设。承担教学改革课题,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

  三、评选程序

  二级学院择优推荐,教务处组织评选,学校审定。

  四、推荐评选名额

  1.各二级学院推荐1名师德师风标兵候选人。

  2.学校评选出本年度在教书育人、师德修养方面表现最突出的专职教师10名,授予“师德师风标兵”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

  五、其他

  1.推荐对象填写《九江学院“师德师风标兵”评选推荐表》(见附件),由所属二级学院签署意见、盖章后,与相应支撑材料一并交到老行政楼5楼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推荐表》电子版发至874263892@ qq.com。联系人:王老师,钟老师。联系电话:8312749。

  2.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22日,逾期视为放弃。

 

 

                                                        教务处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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