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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纪律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4日 16:17浏览次数:

各位考生:

  2017年9月 23日—9月25日将举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为了严肃考纪,确保考生顺利完成考试,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九江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规定,学校重申考试纪律如下:

  1.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发生各类考试违纪舞弊行为。

  2. 考生不得相信网上、非法张贴以及手机短信中有关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题目或答案的各种虚假消息和广告,谨防上当受骗,凡被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甄别确定为使用特殊答案导致答案雷同者,一律视为舞弊,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九江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 考生不得利用通讯工具,在考场外组织或者参与考试舞弊,违者将移送公安部门处理;考生不得参与散发各种有关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非法印刷品;不得利用网络等传播有关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题目或者答案的虚假消息。

  4. 考生禁止将手机、无线耳塞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我们将使用金属探测器、身份证识别仪、作弊克、手机屏蔽仪和无线电监测车,对考生及其周边环境进行探测,一经发现均视为舞弊。

  5. 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考试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一律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望全校同学引以为戒。

  6.考生除带考试所需的文具外不得带其他物品进入考场(包括各类包物),考场将不设物品存放处,如误带其他物品进入考场,将被全部清出考场(包括手机),遗失或损坏将由考生自己负责。

  7.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入场。若身份证遗失,需持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据的有近期免冠照片并加盖照片骑缝章的户籍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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