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充分听取学生对学校发展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召开全校学生代表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6年12月16日8:30;
二、地点:行政楼一号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1、学校领导
2、学生工作委员会各部门负责人(学生处、团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保卫处、招就处、党(院)办、宣传部、组织人事部、教务处、信息中心、图书馆、国际合作交流处、实验中心、后勤管理处、财务处、国资处、校医院)、主校区各二级学院党委书记
3、各二级学院学工干部代表
4、学生代表(每个二级学院选派学生代表3人、校学生会信息传递部成员、学生校长助理)
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院长办公室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