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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2016年九江市“双百?双千”人才工程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部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31日 10:08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九江市“双百·双千”人才工程实施意见》(九办字[2011]101号)和《2016年全市人才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现就推荐申报2016年九江市“双百•双千”人才工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对象

  我校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的各类人才或团队均可申报相应项目。申报者仅限申报“双百·双千”人才工程中的一个项目,不得重复交叉申报。

  二、申报条件及类型

  所有申报人选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

  (一)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分创新类、创业类和创新创业团队三种)

  (1)引进人员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创业类的可适当放宽),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10月31日,下同),须为2015年1月1日之后来九江创业或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3年以上正式工作合同,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技术、其技术成果省内先进或能填补市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高层次创新人才。

  2、适合我市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具有丰富创业经验的高层次创业人才。

  3、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2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4、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从事重大项目、关键技术或新兴学科的研究工作,并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5、国家“千人计划”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中国青年科技奖、卫计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荣誉称号获得者,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江西省“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

  (2)创新创业团队。申报创新团队的条件是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为核心,创新业绩显著或有较大的创新潜力,依托企业研发平台和项目,有明确的技术路线图,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的人才群体。申报创业团队的条件是要自带技术、项目、资金落户九江创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战略布局和产业技术创新需求,具有较好市场前景、能引领带动我市产业发展的优秀团队。

  (二)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申报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入选后连续服务不少于3年,处在我市创新创业一线,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创(领)办科技型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成果已实现产业化,产品或技术处于省内先进水平的创业人才。

  2、所领导企业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完善,拥有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创新团队,主要经营管理指标处于全省同行业先进水平,能够引领和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创业人才。

  3、承担重大技术攻关,运用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成功解决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过程中重大关键技术问题的优秀领军人才。

  4、研发的产品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市场竞争能力的优秀领军人才。

  5、在省内处于先进、市内处于领先水平,在相关学科学术技术领域有重大突破,或科技成果实现转化并产生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优秀领军人才。

  6、符合上述“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所列基本条件的优秀人才。

  (三)高端人才聚集计划

  1、高端专业人才

  申报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服务于我市十大产业集群或新兴产业,为我市各大园区、重点工业企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2)在互联网、金融、物流、服务外包、文化创意等服务业企业内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的创业人才。

  (3)在路桥、建筑、规划设计等工程领域有重大改革或创新,并在推广普及应用科学技术和应用研究中,做出较大贡献专业技术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

  (4)正在我市博士后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人员。

  2、高端柔性特聘人才类

  凡不能全职在我市工作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可申报此计划。申报人员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年龄不限,须为2015年1月1日之后来九江工作或服务,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正式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合同。引进后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且连续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拥有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成果,在国外知名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担任过相当于副教授或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优秀人才。

  (2)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或机构重要职位任职2年以上,具有较高经济管理水平的经营管理人才,或具有自主创业成功经验、熟悉相关产业发展和规则的优秀人才。

  (3)具备扎实金融理论功底和国内外金融、证券、保险、投融资机构重要职位任职2年以上的高级金融人才。

  (4)符合上述“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或“领军人才培育计划”所列基本条件的优秀人才。

  (四)实用人才发展计划

  1、技能人才类

  申报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有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处在生产和服务一线的技能人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掌握关键技术,能够带领团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在一定行业内发挥技术骨干带头作用;在新技术引进、推广、应用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或在传技带徒、组织攻关、培养人才等方面成效显著的技能带头人。

  (2)具有高超职业技能或某种绝技绝活,能够解决生产维修调试中的关键技术问题,或在国家、省、市技能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本行业、本企业、本专业(或工种)中有较大影响,并得到业内广泛认可的技能人才。

  (3)拥有发明创造或工艺革新,在编制国家职业标准、操作标准等方面有突出贡献,或在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本行业取得突破性成果,其成果转化、技术应用或工作实绩,对九江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效益或重要影响。

  三、申报方法

  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审核的办法产生。各单位党政班子负责对本单位申报人选进行审核把关和初评,并签署意见后,报组织人事部师资科。

  四、申报材料

  1、需报送《申报书》一式9份,申报书附件2份,均用A4纸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同时,各申报单位需填写《2016年九江市‘双百·双千’人才工程申报人选汇总表》(见附件),并对推荐申报人选进行排序。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

  2、申报书附件应包括下列材料:

  (1)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

  ①学历学位证书、资质证明(证书)、工作经历和相关业绩材料及其它佐证水平与能力的材料复印件。

  ②所实施项目技术状况的证明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或其它技术权益证明等复印件。

  ③创业类还需提供所携带资金验资证明复印件,所创办企业相关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公司章程、商业计划书、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④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

  (2)领军人才培育计划

  ①个人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务职称证明、获奖证明等。

  ②主要业绩或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科技成果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证书等)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③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环保达标证明, 有关科技成果转让、合作、授权合同或协议书以及企业近三年来的经营情况(财务报表、生产规模、进入市场)等证明材料。

  ④其它能佐证个人业绩或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3)高端人才聚集计划之高端专业人才类

  含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专利证书、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4)高端人才聚集计划之高端柔性特聘人才类

  ①学历学位证书、资质证明(证书)、工作经历和相关业绩材料及其它佐证水平与能力的材料复印件。

  ②所实施项目技术状况的证明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或其它技术权益证明等复印件。

  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

  (5)实用人才发展计划技能人才类

  含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专利证书、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3、申报材料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

  4、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且在申报书附件材料目录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5、申报材料同时以纸质形式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申报书》电子文档统一用word格式,申报书附件材料电子文档统一用pdf格式。

  五、有关要求

  1、九江市“双百·双千”人才工程是我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人才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搞好政策宣传。

  2、要根据工作需要,将“双百·双千”人才工程入选人选作为学术或专业“带头人”加强培养,落实相关待遇及优惠政策,确保“双百·双千”人才工程顺利推进。

 

  联系人:周玉峻

  电话:0792-8334065    

  电邮:zyj@jju.edu.cn

   

                                        组织人事部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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