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1号)和《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江西省2016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有关事项的通知》(九人社字〔2016〕11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6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及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需符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1号)中所规定的条件(见附件1)。该文件第六条第十七款仅适用于与第六条第一款至第十款业绩相当的人员,如中国国医大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千人计划”人选(不含“青年千人计划”人选)、国家“万人计划”人选(不含青年拔尖人才)、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负责人。
二、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填写《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2份(正反打印),以及能够证明业绩、成果、获奖、受聘正高年限等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1份于10月18日下班前报送组织人事部劳资科。《申报表》电子稿发送至19060591@qq.com。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8311002。受聘正高年限计算到2016年9月30日止。
2.个人申报材料经组织人事部和科研处审核后,呈报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3.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九江市人社局。
组织人事部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