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5年职称申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部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3日 17:59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5]2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职称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评审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赣人社发[2011]47号)执行。

  (详见省人保厅网站:http://www.jxhrss.gov.cn/more.aspx?TaskNo=006010005001

  (二)留学归国人员专业技术资格审定按《江西省留学回国人员专业技术资格审定办法》(赣人社发〔2013〕26号)执行。(见附件1)

  (三)博士后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按《博士后副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办法》(见附件2)执行。

  (四)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计算。

  二、时间安排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于6月23日-30日按申报专业归口到各职称评审分委会报名,领取职称评审材料袋,规范填写,由各职称评审分委会进行资格初审。

  (二)下学期开学后,各职称评审分委会务必在规定时间将申报人员材料汇总报组织人事部职称科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3。

  三、关于职称诚信体系建设

  各职称评审分委会须指定专人对申报人员的学历查询及论文检索材料进行审核,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论文(论著)没有检索审验,没有按规定对代表作进行学术成果相似性检测的,评委会将直接认定不通过。

  科研课题须提供立项证明材料(《课题立项合同书》)、结题证明材料(《结题报告》或《验收报告》或《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科研课题材料中主要研究人员名单(申报人员名字处)须加盖课题立项单位或鉴定(验收)单位公章。

  奖励证书需附颁奖部门下发的获奖文件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具体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赣人社发〔2013〕2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19号)及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执行。

   四、收费标准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4〕523号)的规定,申报费用为:

  1.正高级:高教系列300元/人,非高教系列350元/人

  2.副高级:高教系列300元/人,非高教系列350元/人

  3.中级150元/人

  4.答辩费100元(申报正高及破格人员)

  5.材料袋5元/份

  6.布袋7元/个

  请各职称评审分委会将申报人员职称费用收齐,统一报组织人事部职称科审核后,交学校财务处。

 

   

                          组织人事部

                          2015年6月23日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学校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前进东路551号   
Email:jjuxb@jju.edu.cn     邮政编码:332005   
招生电话:0792-8310030 8310031    

Copyright © 2020 九江学院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赣ICP备10004574号  公安备案号:36040002000119

访问统计:您是第位访问者